周口市淮阳区侯家铺赋福加油站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2015年7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企业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3个月前,向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证机关提出经营许可证的延期申请,并提交延期申请书及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申请文件、资料",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成品油的加油站企业带有储存设施的,应当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河南中原安全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受周口市淮阳区侯家铺赋福加油站委托,对该加油站进行现状评价。接受委托后,我公司首先成立评价小组,明确此次安全评价对象为该加油站经营储存装置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内容。评价范围包括:站外周边环境及站内平面布置、建构筑物、加油站工艺设施、配电及消防设施、加油站安全管理等。

我公司评价人员对该加油站进行了现场勘查,搜集了与评价有关的各种资料。然后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 8001-2007)、《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原豫安监管危化) (006237号)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采用“安全检查表法”,“事故后果模拟分析法”对该加油站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险、危害程度进行分析,提出科学合理和切实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经加油站整改完善后,总结归纳出安全评价结论,然后编制完成了本安全评价报告。



依据GB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该加油站危险化学品储存量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依据《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13 完整版)规定,加油站储存的乙醇汽油属国家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依据《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完整版)相关内容规定,加油站不存在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加油站采用国内目前通用汽车加油工艺,无国家明令禁止淘汰工艺技术和设备,无特种作业人员。

该加油站自取证以来,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连续实现安全经营,未发生安全事故。通过对该加油站安全管理、建构筑物、工艺设备设施、平面布置、站区周边环境分析、综合分析评价,该加油站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安全风险可以接受,符合安全经营条件。

本评价报告主要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委托方提供的各类证件、文件、资料。因此,委托方对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虚假行为而造成评价结论错误负责,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评价结论是根据该加油站评价期间的现状得出的,随着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的变化,安全状态也随着改变。因此,本次评价结论只表明评价时的状态。

安全评价报告由评价组成员集体完成,本次安全评价过程中,评价组成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科学务实的精神尽量避免和减少主客观因素对安全评价的不利影响。限于评价组成员的技术水平,安全评价报告中难免存在不妥之处或疏漏,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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